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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工商联传达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2012-09-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贯彻党代会精神  服务非公企业

    ——绍兴市工商联传达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621下午,市工商联召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柴英龙主持学习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何小玲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是我们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浙江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十分重要历史意义的大会。会议总结了过去五年科学发展的辉煌成就,提出了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的历史使命,明确了迈向这一宏伟愿景的主要任务,充分表达了全省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愿望,是指导我省现代化浙江的纲领性文件。
  何小玲主席在讲话中指出,工商联联系着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有义不容辞历史责任,当前欧债危机和美国经济复苏乏力,世界经济疲软,而国内生产要素成本、财务成本持续上涨,企业盈利低,风险大,工商联要加大宣传省党代会精神力度,引导企业自觉转变生产发展方式,在转型中谋发展,同时工商联要加大服务非公企业的工作力度,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确保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在大家座谈的基础上,柴英龙书记对工商联系统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提出要着重要做好“四个结合”的要求。

首先,要把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与推动工商联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20日,绍兴市工商联召开全市工商联工作例会,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理思路、明目标,会议明确了下半年全力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坚持有重点、有特色的调查研究,积极反映民营企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二是进一步贯彻首届浙商大会和绍兴市第三届越商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异地商会组织建设,引导越商回归回流,参与家乡建设。三是召开2012年海内外绍兴商会年会、长三角十六城市合作交流会,搭建更广泛的合作交流平台,不断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壮大,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竞争能力。四是召开“加强民营企业文化建设”主题会议,深入贯彻中央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第二,要把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与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实际成效结合越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省委5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订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做好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党代会提出在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实现新突破的具体要求,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第三,要把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与贯彻省工商联第十次代表大会精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优势和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服务越商创业创新和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工作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着力夯实工商联组织基础,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健全工作机制,奋发有为,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 “两个健康”,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作出新的贡献。

第四,要把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与加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要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会员队伍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以及行业商会和异地商会组织建设方面着手,全面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要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落实推进能力,要提高工商联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把工商联建设成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以昂扬的姿态,积极有为的进取精神,担当时代赋予工商联新的光荣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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