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全力打击恶意“逃废债”
越城区人大代表王某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到期未还款。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他竟虚构租赁合同,拒不执行。日前,越城区人大常委会同意公安部门对涉案的区人大代表王某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据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介绍,在2008年,案件当事人王某以所属解放路一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3300万元。由于到期未还款,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4月8日,由于王某无力偿还巨额贷款,市中级法院对抵押房产执行裁定。就在此时,王某抛出了一份长达20年的租赁合同,写明该房产已于2008年起租给其他公司。这意味着,这处房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使用、出租,就算法院拍卖,买家也不愿拍下,银行贷款将无法追回。
市中级法院、公安等部门开展了为期几个月的调查走访。今年8月初,终于查明这份租赁合同纯属虚构,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月30日,越城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公安部门申请,11月10日,公安部门对涉案的区人大代表王某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据悉,这是今年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以来,市公安局抓获的又一个犯罪嫌疑人。记者从市公安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已经排查出走逃企业66家,立案侦办涉及“逃废债”企业51家,已抓获涉企走逃犯罪嫌疑人66人。(来源:《绍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