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5〕86号)、《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绍市财外〔201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的通知》(绍市财外〔2018〕2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018年招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