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工商联六届五次常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根据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和省工商联《关于浙江省“万家民企评银行”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要求,及时部署开展我市“千家民企评银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主体和对象
评价主体为全市范围内一千余家民营企业,由各区、县(市)工商联会同当地人民银行,综合考虑企业规模和行业分类及经济总量差异,在本辖区内推荐企业(分配方案附件1)。
企业评价的对象是直接为其提供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开展贷款业务实际情况,自愿选择评选对象,省市县三级金融机构均可选。省级金融机构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市级金融机构应不低于百分之二十;如评选市,县(市、区)级金融机构,只选本地支行。
二、评价形式、内容及计分规则
评价以纸质问卷形式,每家企业选择基本户和主要贷款行2家合作银行,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填写问卷(一家企业一个法人代表不得重复参加二地评价)。
问卷采用简易标准化答题,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金融服务情况、意见建议三部分。其中“金融服务情况”10题,作为量化评分项目,计入最终评分;其他两部分不计入最终评分。
对“金融服务情况”10道题进行量化评分,每题10分,满分100分。每道题按照满意度情况进行递减计分,其中前9道题选择“A”得10分,选择“B”得8分,选择“C”得6分,选择“D”得4分;最后一题选择“A”得0分,选择“B”得10分。
三、组织实施
评价工作由市工商联牵头,会同当地人民银行指导所辖区、县(市)工商联与当地人民银行对接并组织实施。各地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集中填写问卷,各地人民银行到场指导企业问卷填写。同时开展民企融资需求调查,调查表同问卷一同回收,汇总。(见附件2、3)
10月15日前完成“万家民企评银行”问卷填写和分类汇总工作。问卷回收后,区、县(市)工商联对问卷进行初步分类,评选本地金融机构的转交当地人行统计;评选省、市级金融机构的,转交市工商联;市工商联收到评选省、市级金融机构问卷后,将省级转交省工商联,市级转交市人行统计。
民企融资需求调查表,根据表格说明汇总上报。
四、纪律要求
请参与问卷评价的民营企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金融机构服务情况;工商联和人民银行对问卷评价做到严格保密,不得向金融机构泄露企业信息和干预企业填写。
五、注意事项
在开展“千家民企评银行”活动时要做到“六要六不要”。
一要一切行动听指挥,不要出现个别地方掉队现象而影响全市的整体计划。
二要看各级银行服务民企工作的长远、主流、趋势,不要只看一时一地一事。
三要出于公心、公正、公平、公认,不要有私心、私利、私情、私事。
四要保密各方有关信息、保护有关企业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不要(得)泄露评价工作中的有关企业及银行的信息、内容。
五要尽量兼顾省市县三级银行机构,不要仅仅局限于一地一域一方的评价。
六要考虑把先进的银行评价好,不要仅仅只盯着一些还不够满意的银行机构。